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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知道在不孕症的評估過程當中,醫生常常會幫你檢測荷爾蒙包括FSHLHE2TSHPRLAMH等等,這些荷爾蒙會直接影響一個人是否容易懷孕,及卵巢裡的卵子存量,夠不夠、好不好都有很大的關係。我遇到一位病友,她因為其它婦科疾病看醫生,醫生幫她檢測FSHLH,她還沒結婚所以也沒有生育的問題,而且她的年齡才二十五、六歲,還算很年輕。那麼醫生幫她檢查後,發現她的LH比較高,而且發現LH相對於FSH的比值(LH/FSH)是比較高的,而且她的月經不太規則,有時候兩三個月才來一次,她的醫生跟她提到她的卵巢功能不太好,可能會提早停經,所以要她趕快到醫院來存卵子,因為聽到有關於生育保存卵子的問題,所以她就趕快到台大醫院來看,我看了她過去的檢驗數據,聽起來LHFSH高,而根據她的病史、月經型態、荷爾蒙情況還有做超音波,我覺得這個病人應該不是卵巢的存量不好,因為我們知道在談到一個人未來的生育能力,如果不談現在的生育能力的話,談的是未來的生育能力,其實最重要的是卵巢裡的卵泡多不多、存量夠不夠,這一點其實從FSHLH的絕對數值與比值是可以做一個初步的判斷。通常而言如果一個人的FSH比較高,正常值低於10 mIU/ml為標準,如果大於10代表卵巢功能是比較弱的,當然越高越不好,如果到達1820以上,表示卵巢功能是很不好的,這個數字通常必須在月經初期,也就是月經的第二天到第五天之間(最好是第三天),這時候測的指數是比較準確的。我們除了看FSH之外,也可以同時看LH,這時FSH如果高起來的話,高到一段時間以後,LH也會跟著高,所以一個人卵巢存量比較不好的典型表現是FSHLH也高,但是FSH通常是比LH還更高,舉個例子,FSH 22mIU/mlLH 13mIU/ml,同時如果再給她測女性荷爾蒙E2的數字,通常是比較低的,所以這樣的患者,我們有理由懷疑她可能卵巢的存量比較不夠。如果我們再更講究一點,再去測AMH,會發現她AMH是低的,這樣就比較能夠確定她應該是卵巢的卵泡存量不好,如果這樣的患者沒結婚又比較年輕的話,我們會擔心未來她會不會比一般人提早停經、卵巢失去功能,這樣將來要懷孕就會有困難,在這種情形之下,這樣的患者提前來考慮是不是能夠做些生育保存的步驟,譬如說進行卵子的冷凍保存,這就是可以考慮的。但是相對的如果患者的LHFSH高,雖然兩者都超過數值,譬如說一個是LH 18mIU/mlFSH 9mIU/ml,這種情形我們給她做超音波,看到她卵巢裡的小卵泡很多,月經也是一樣不規則的,這樣的患者有些是屬於多囊性卵巢症候群的患者,其實她的LH雖然是高的,FSH也還算稍高,但事實上她的功能算還不錯,這個時候我們就比較不需要去幫這個病人做生育保存的步驟,當然如果說LH高,FSH也是高,也就是LH/FSH比率大於一,但是同時FSH也超過10,我們還是要小心,這個人會不會卵巢功能也同時比較弱,這個時候就可以配合包括超音波或AMH的檢測,來做進一步的探討。

    我們要注意到的點就是,荷爾蒙的變化是非常動態的,而且隨時間、每個月都會改變,並不是說一個人的FSH 18mIU/ml就永遠是18,她每個月可能會不一樣,甚至每天都不一樣。所以說我們在看荷爾蒙來判斷一個人的卵巢功能時,不會只測一次,常常會需要在適當的時機再多測一次,來做比較確切的診斷,所以如果看到一位患者她的FSH比較高,LH也開始高起來了,但還是比FSH低的話,這種情形我們會擔心他卵巢功能比較不好,因此會在適當的時機再測第二次甚至第三次,做比較確切的診斷。

     所以今天要跟大家講的很重要的點就是,FSHLH的比率 (FSH/LH) LHFSH 的比率 (LH /FSH),意義是不太一樣的,當然每個數字LHFSH的絕對數值,以及他是在什麼時候做的檢測,包括超音波有沒有看到很多卵泡還是卵泡非常少,以及AMH的數字怎麼樣,還有其它荷爾蒙的情況,譬如說泌乳素、TSH甚至包括其他生長激素、男性荷爾蒙的情況等等,這些都要一起綜合判讀才能做比較確切的診斷。所以今天特別強調的是FSHLH的比值高跟低,是有它的重要性的。因此我們要在判斷這些荷爾蒙的時候,可以跟醫生做詳細的討論,確認抽血的時間是不是對的,以及其他的檢查一起做個綜合判斷,就可以比較明確知道卵巢功能好不好,由這樣的情形也比較能夠判斷是不是有需要做生育保存的動作。

  所以我有這樣的建議:或許每個婦女對於自己的人生有所規劃,甚至於生育的時程也應該做一些規劃,可以跟生殖專家做討論。譬如說我們可以定一些人生的點,如果一位婦女20幾歲還沒結婚,當然還沒有生育的考量,所以雖然結婚的時間是不可預期的,沒有辦法說預定30歲就是30歲結婚,但是對於生育這件事情或許可以先做一個規畫,譬如說盡量能夠在35歲以前結婚生育,這樣是比較理想,因為純粹就醫學和生育的角度來看35歲以前生育是比較理想的,除了說比較容易懷孕之外,懷孕可能造成的相關併發症也比較少,所以年輕一點來講3035歲以前生小孩是比較恰當的。假如一位婦女還沒有結婚,事實上她可以先做規劃,如果說她把35歲定為一個查核點,而且到35歲已經是結婚的狀態,那應該趕快試著在這之前懷孕。但是如果到35歲還沒結婚也還沒準備要生小孩的話,那就應該考慮是不是要進入第二個階段,和生殖專家討論是不是有需要,以及有沒有可能做一些生育保存的動作,包括是否能夠冷凍卵子或是其他選擇,這樣的話免得到了3839歲或甚至有些婦女比較晚婚到40幾歲結婚,才開始考慮懷孕都比較來不及,所以我想結婚與生育(或是生育保存),這兩件事情是可以分開來考慮的,這樣對我們未來生育的規畫會比較恰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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